规范娱乐场所经营初见成效 公安立新规杜绝“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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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 通讯员 忻文轲)今年上半年,本市依法取缔近百家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警方还在KTV、小发廊等场所查处违法案件1329起。市公安局昨天透露,“治顽扫丑”工作将持续开展,辖区娱乐场所如发现问题,派出所所长将被追究责任。 据了解,经过经常不断的查处违法案件,对娱乐场所治安硬件设施作出明确规定,以及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等,列为2006年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的规范公共
公安机关内部也制订了三项新的制度,杜绝娱乐场所出现“保护伞”。包括:公安内部将进行不定期的区县间交叉检查和暗访,打击各类黄赌毒违法案件;对检查不到位或仍有违法行为的娱乐场所,一旦接到举报,一律由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门明察暗访;如查处违规娱乐场所,将对辖区的派出所所长进行责任倒查,并按局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