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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涉嫌抄袭成被告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15日08: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12日,自由撰稿人黄守愚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寄了一份起诉状,被告是正如日中天的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黄守愚认为易中天正在热销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很多资料都是抄袭剽窃闻一多、郭沫若、赵国华等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他请求法院判决易中天在媒体公开向国民道歉,上海文艺出版社紧急召回《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并及时销毁。

  黄守愚图片和观点非常眼熟

  今年4月,黄守愚买了易中天《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等两本书。由于平时对生殖崇拜有一定的研究,在翻看时就觉得图片和里面的一些观点非常熟悉。“《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很多观点和文字、图片来自闻一多先生《说鱼》、赵国华先生《生殖崇拜文化论》等书,易中天把它当作自己的眼光作了回顾和检讨”,黄守愚认为这免不了有“剽窃”的嫌疑,于是在网上公开发帖提出质疑。

  一时间,黄守愚被推向了风口浪尖。很多读者支持他的观点,也有很多人质疑他的用心。有人尖刻地说:“打倒名人是出名的捷径。”面对这个质疑,黄守愚笑笑说:“我做这个没有私心,我只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净化学术风气出点力。”

  易中天普及作品不需注明出处

  黄守愚在网站公开发表的《易中天先生涉嫌剽窃》、《易中天,你为什么不忏悔?》等帖子,引起了巨大反响。一段时间后,易中天终于做了回复。“书,有不同的性质,也有不同的写法。如果是‘研究型学术著作’,目的在于发表研究成果,那么,在引述前人观点时必须加以说明。如果是‘普及型’的,主要目的是传播知识,则惯例不注,或可注可不注。所以,同样的内容,我在《艺术人类学》一书中就加了注,五次注明引自赵国华先生的研究成果,连页码都注明了,并未贪他人之功为己有。《中国的男人和女人》因为是‘普及型’,就没有注。”

  □众说纷纭“二分法”缺乏法律依据

  不过这种说法再次引起争议,一些人赞同他的观点,认为这种作品只是对别人著作的一种解说,并无不可,而一些人则认为易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上海一位研究知识产权较深的律师林华说:我国的《著作权法》里从来都没有“研究型”和“普及型”之分。这种“二分法”缺乏法律依据。一位资深出版界人士认为,易中天的说法有点不妥。他认为,在学术书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必须加注释,这是学术规范。尤其是引用当代学者观点,如果不加注释,就是抄袭。而且他认为,学术书没有所谓“研究型”和“普及型”之分。 (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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