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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田胜诉获赔19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5:1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钦差大臣》“注水”案一审昨日在京宣判,李保田全面胜诉

  早报讯 备受媒体和娱乐圈关注的主演李保田诉《钦差大臣》“注水”案,昨(21)日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李保田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还判决李保田向被告时代春天出具收据,驳回时代春天的其他请求,可以说李保田在这起官司中一审全面胜诉。昨天下午,法院开庭宣判了这一判决。原被告双方都派来了各自的代理人领取判决书。

  李保田违约没证明

  法院认为,李保田作为《钦差大臣》一剧的艺术总监和演员,按合同完成了剧中“钱奎”角色的演出。时代春天公司虽然说李保田没有参与后期制作中“钱奎”角色的配音工作,但因其没有证明,且此剧已经发行,所以对时代春天公司的这项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就双方争议的艺术总监职责一点,法院认为,因双方并未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且时代春天也没有举证说明艺术总监应当履行的职责,所以其提出李保田并未履行艺术总监职责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片方“注水”有证据

  对于“注水”,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李保田享有《钦差大臣》一剧最终集数的认可权。现《钦差大臣》由时代春天剪辑成33集,超出了双方约定的30集,超过部分并没有得到李保田的书面认可,因此时代春天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每集30万元的标准,向李保田支付超过部分的酬金90万元。

  合同约定李保田享有《钦差大臣》的最终审核权。时代春天在送审前,并未得到李保田的书面认可,违反了双方约定,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代春天公司“无法联系到李保田”的辩解,法院认为,李保田曾致信时代春天提出过异议,说明时代春天在根据审看意见修改该剧时,完全能够联系上李保田,因此对其这项辩解,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后判决时代春天向李保田支付酬金90万元、违约金100万元,李保田对包括这次判决中的90万及已收取的300万元向时代春天出具收据,驳回时代春天的其他反诉请求,诉讼费和反诉费共5万多,都由时代春天负担。宣判后,李保田的代理人签字后匆匆离开法庭,而时代春天代理人则表示,要与公司汇报后才能决定是否上诉,他也表示,有可能会上诉。

  (据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连线胜诉时李保田波澜不惊

  早报讯(记者肖姗姗)昨日,官司胜诉之时,李保田正在绵阳安县赶拍《王保长新篇2》。法庭宣判后,远在北京的代理人很快给李保田打来电话,将这一好消息告诉他,谁料,李保田的反应却是出奇的平静。据《王保长新篇2》的执行制片人陈蓉透露,接完电话,李保田并没有情绪上的大起大落,没有多言,很平静,很低调,而且马上就投入到拍摄当中去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做什么事费什么心,拍戏就拍戏,天大的事都不会影响他的专业。而且这个事情本来就是对方的错误,李保田老师早就说过,公道自在人心。”

  不过,败诉的一方时代春天似乎并不罢休,下午3点,该公司负责人吴晓给陈蓉打来电话,但这个电话并非是向李保田握手言和的。陈蓉告诉记者:“因为吴晓也是四川人,所以彼此认识。没想到,他打电话来,居然质问我和导演陈福黔等《王保长》剧组的人为什么不帮四川人,要去帮李保田?他说李保田打这个官司是我们怂恿的。简直太无聊了,李保田老师听说后,理都懒得理,他说完全没必要跟这种无理取闹的人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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