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评星级体育俱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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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57 中国体育报 | |||||||||
本报讯9月13日,青岛市体育局与青岛市体育总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申请评定规则(试行)》、《青岛市体育俱乐部(健身类)星级评定检查标准(试行)》,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于9月在全市健身类体育俱乐部试行。青岛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对体育俱乐部实行星级管理的城市。为此,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体育总会专门成立了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委员会,统筹负责评定工作。
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体育总会依据《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体育场馆服务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结合青岛市体育市场特点,制定了《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申请评定规则(试行)》,《青岛市体育俱乐部(健身类)星级评定检查标准(试行)》,体育俱乐部(健身类)星级的划分标准,按照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评定标准、清洁卫生评定标准、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顾客意见评定标准等划分为五个星级,最高星级为五星级,最低星级为一星级。体育俱乐部的星级标志和证书由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和颁发。有效期3年。在证书有效期内,星级评定委员会每年将进行监督复核,对达不到评定标准的俱乐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降低或取消星级的俱乐部,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俱乐部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和重新评定星级。凡在青岛市所属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登记的体育俱乐部,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民非企业均可按照《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申请评定规则》,自愿向青岛市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委员会提交体育俱乐部星级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