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记者可航拍奥运赛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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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39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琳) 奥运会期间,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昨天,第29届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在北京召开,北京奥组委表示,在奥运期间将为外国记者采访提供便利。
北京奥组委表示,媒体服务工作一直受到中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的高度重视,中国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国际惯例,并借鉴往届奥运会的成功经验,正在制定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规定将充分考虑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国际惯例,并根据我国政府在申办时期所做的承诺,为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报道活动提供便利。 此外,正在制定有关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将在履行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 据介绍,从今年起,北京奥组委的工作重心和体制、机制开始向奥运会赛时转换。自去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以来,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及媒体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今年1至6月份,奥组委共接待了来自53个国家的117家境外媒体机构168次采访,接待境外来访和采访近600人次。 2008年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是继去年9月世界转播商大会之后的一次大规模转播商会议。来自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欧洲广播联盟、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广播联盟、中央电视台等奥运会电视转播组织的6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 新闻链接:奥运期间外国记者将享便利 1.外国记者携带合理数量自用采访器材可通过便捷手续按临时进口的方式免税入境。 2.外国记者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 3.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多次出入我国境。 4.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 5.允许与2008年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6.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的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许可。 7.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 8.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9.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