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生:米卢曾对合约说不——国奥洋帅合约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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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25 中国足球报 | |||||||||
中国足协即将与国奥队外籍主教练签约。外籍主教练是谁?合同中到底有哪些约定?新合同与当初米卢、哈恩、克劳琛等人所签合同有何不同,是否规避了曾令中方叫苦不迭的风险?这些,目前都还是个谜。 中国足协前副主席王俊生在他的《我所知道的中国足球》一书中,披露当年与米卢进行合同谈判时,米卢曾经对中方的合同内容表示异议。
王俊生说,当时,中国足协拟定的合同文本中有这样的条款———“在合同期内,乙方(米卢蒂诺维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中国足协)有权解除合同:1.国家队未取得亚洲杯前4名;2.国家队未能进入世界杯;3.严重违反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章程以及中国足协与阿迪达斯公司签订的合同;4.在此期间负伤或患严重疾病45日内不能恢复;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并足以影响合同的履行。 米卢对合同中规定的亚洲杯必须进入前4名的指标提出了疑义。他认为,“你们要求我的主要任务是把中国队带进世界杯,如果你们(亚洲杯和世界杯)两个成绩都要,显然失去重点,我认为世界杯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王俊生与国管部官员李晓光商议后,中方在亚洲杯条款上作出让步,但在工作范围条款中增加了“带领、指挥球队参加由甲方安排的各项比赛并完成比赛任务”这一条,最终拿下“老狐狸”的米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