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馆将向社会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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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2:2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进而积极、稳步、有效地促进国家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开放工作试点从2006年8月开始,每一个试点区试点周期为二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年确定一批试点区,滚动推进试点工作。
经研究决定,命名湖北省武汉市,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天津市河西区,南开区,上海市长宁区、杨浦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12个区、市为第一批“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