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中锋袭警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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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2:23 扬子晚报 | |||||||||
底特律活塞队替补中锋戴尔·戴维斯昨天早上由于在迈阿密海滩同警察发生口角争执,被警方用电棍制服并逮捕。 警方随后以行为不当、非暴力拒捕、攻击、袭警这四项罪名起诉戴维斯,不过这些在当地法律中均属于轻罪,每项指控最多会给戴维斯带来半年监禁和500美元的罚款。
据当地警方的报告称,现年37岁的戴维斯因为对前来盘查的警官出言不逊,警方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不使用电棍将其制服。根据描述,电棍在戴维斯的胸口和腹部都留下了电击过的伤痕。 戴维斯的经纪人维尔斯表示,他们正在寻找和迈阿密海滩警局对簿公堂的法律依据。“我们正和律师进行磋商。”维尔斯说,“现在戴维斯正要被起诉,但我能说的就是事情并不是如他们所描述的那样。” 根据警方报告,当时有人报警称戴维斯在迈阿密南部海滩的万豪酒店里造成骚乱,并攻击了一个酒店的客人。警方接报后在酒店大堂里拦住了戴维斯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但后者由于情绪激动,拒绝配合警方的要求。 迈阿密海滩警察局的发言人赫尔南德斯表示,原本如果戴维斯很好地配合警察的要求,那整件事情可能就此结束。但戴维斯的不冷静举动造成了现在的结果。 “一旦你出言恐吓警察,那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赫尔南德斯说,“你绝对不能走出这一步。” 不过,赫尔南德斯称,像这类案件通常会在上法庭之前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只要被告人参加如何控制脾气的课程培训或进行社区服务,便不会在其档案上留下不良记录。 目前,戴维斯正在等候法庭的传讯。申文 来源:扬子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