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对郑智处罚款 未透露数额有"暗渡陈仓"之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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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13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片:2006年3月29日,中超第四轮比赛中,山东鲁能泰山队主场2:0战胜深圳金威队,郑智在比赛第2分钟和第14分钟连入两球,表现出了超强的个人能力。中新社发 周青先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8月2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备受关注的“郑智五里河握手门事件”昨天终于有了处理结果。山东鲁能俱乐部决定,俱乐部除了对郑智进行思想教育,还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鲁能俱乐部常务副总韩公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处罚的具体金额还需同郑智本人进行沟通,暂时不便透露。此外,另一名球员高尧由于在比赛中和陈涛发生冲突,也将一并遭到球队处罚。 对于俱乐部处罚结果,韩公政表示,经过相关调查,由于郑智没有恶意,而且没有造成不良的后果,所以中国足协并没有作出任何判罚。但鲁能俱乐部对于这个“握手门事件”还是十分重视的。回到济南后,俱乐部领导经过开会研究,对外公布此事的处理意见。 俱乐部决定,虽然郑智与裁判握手问题只是个误会,但是对于郑智来说,这种向裁判员讨要说法的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为此也造成了些不好的影响。虽然他的本意不是针对裁判,但他的这种行为是不理智的,更是不可取的。不过整个处罚内容中,除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之外,再无实质内容,而鲁能方面又拒绝透露具体的经济处罚金额。因此他们这次对郑智的处罚明显有“暗渡陈仓”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