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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10:35 中国体育报

  (25)完善运动队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确保运动员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努力开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进一步采取各种方法为退役及现役运动员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继续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实施工伤保险和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重视、加强对运动员劳动、医疗等各方面权益的保障工作。继续通过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加强对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支持和指导,并鼓励、
引导其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继续实施老教练员、老运动员关怀基金计划。

  (26)加强运动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作风建设,加强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对运动员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运动队伍相结合,全面提高运动队伍的素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以运动员为核心,从内容、形式、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加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运动队伍管理的新模式,引导和规范运动队、运动员的经济活动。

  (27)狠抓赛风赛纪,净化赛场风气,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赛风是体育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要不断完善竞赛规则和规程,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的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认定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提高抵制兴奋剂的自觉性和反兴奋剂工作水平,加强反兴奋剂的国际合作。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市场

  (28)“十一五”时期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初步建成与大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的格局。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中的作用,把体育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29)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群众的体育需求为目标,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健康文明的体育消费。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保障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市场,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积极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积极培育体育人才、信息、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推动市场分工,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人才流动、赛事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30)加强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不同项目的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一般性的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降低门槛,不设立前置性审批,同时加强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对于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危险程度高的体育项目的经营场所,应当确定严格、规范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对于可能对自然资源、环境带来影响的体育项目要认真评估,避免和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不利影响。推行体育服务认证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31)提高中国体育用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进一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体育用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手段创新。加强体育用品标准体系建设以及产品质量监管和认证工作,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发展体育用品会展业,以专业化、国际化为目标,努力创办具有国际影响的体育用品博览会。

  (32)促进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大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赛事无形资产的开发力度,提高整体开发水平和效益。探索体育赛事运作的新模式,推进体育赛事的市场开发。推进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的市场开发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推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市场开发工作。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

  (33)完善体育产业政策。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体育发展的经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体育服务业,鼓励企业和个人对体育事业,特别是对群众体育活动、体育赛事和相关体育公益活动、体育社会团体的捐赠和赞助。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研究、建立规范的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为规范体育产业管理、加强对体育产业的指导奠定基础。

  (34)理顺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对体育产业活动的管理方式,改进宏观调控手段,努力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体育产业管理体制。要切实把办体育产业的职能交给社会和市场。加快适合市场运作的体育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推进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支持各类体育经营实体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35)做好体育

彩票的发行工作。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丰富营销手段,提高营销水平。改善销售设施和装备,积极开拓市场,稳步扩大发行量。加强对发行销售工作的监管,高度重视运营安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不断深化体育改革,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36)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育管理体制。坚持深化体育改革,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和运动项目协会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体育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和体育项目协会制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的作用。

  (37)进一步明确各类体育管理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研究、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各级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职能。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的职能。将事务性工作逐步交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进一步充实各级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职能,明确和理顺其与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使其在体育事务的组织、沟通、协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8)推进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进一步完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明确协会的职责和权利。各单项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要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分离,保障协会独立法人地位。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管理职能,健全单项协会的自律机制,扩大单项协会在业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加强对单项协会的指导和服务,形成中国特色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9)对体育项目实行区别政策,分类管理。根据不同体育项目的特点、基础、目标,在管理模式、投入机制等方面实行区别政策,优化结构,建立和完善效益投资体系。鼓励和支持依法成立的各种体育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体育发展道路,健全职业体育的管理体制,完善职业联赛的各项制度,加强对职业俱乐部的规范管理。

  (40)加快体育立法步伐。加快体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重点领域的体育立法。加强体育法律、行政法规等高层次立法,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修改工作。加强体育配套立法,抓紧进行全民健身、体育纠纷处理、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竞赛秩序等领域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健全符合体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

  (41)加强体育执法监督。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权限,推行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联合执法。完善体育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职能,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行政诉讼制度。“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42)继续广泛开展体育法制的宣传教育。制定、实施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编制适应体育系统特点和实际需要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根据体育队伍的特点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加强体育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七、发展体育科技、教育,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43)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发挥体育科技工作的先导和保障作用,有效解决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群众体育的科研工作以加强国民体质监测评价和科学健身指导系统的建设应用为重点,加强科学健身知识的普及,全面提高大众健身科学化水平。竞技体育的科研工作要以运动训练中的实际需求为着力点,加强科技攻关,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参赛实力。加强对2008年奥运会重点项目的科技攻关,做好信息研究与服务工作。

  (44)继续深化体育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建立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纵深配置、全面开放的体育科技服务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体育系统和非体育系统的科研力量,整合全国的体育科技资源。

  (45)建立健全训练、科研、医疗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改善国家队重点训练基地、科研机构的科研条件,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改善地方科研机构的基础条件,突出重点、形成服务特色。选择科研水平较高、实验条件较好的地方体育科研单位,纳入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建立优秀运动员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46)重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体育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繁荣体育社会科学。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理论功底扎实、学贯中西、勇于创新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努力创建高水平的体育论坛。加强对体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体育发展的战略研究,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奠定理论基础。

  (47)大力发展体育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体育基础教育,积极发展体育高等教育,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和民间教育,加大体育教育改革的力度,夯实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不断满足社会对各类体育人才的需求。高等体育院校要加强教材建设,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教学优势,培养更多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充分发挥场馆设施和科研优势,积极开展高水平训练。

  (48)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紧紧抓住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契机,围绕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高层次体育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使体育人才的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49)突出重点,做好各类体育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体育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构建体育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实施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工程,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培养紧缺型、高层次的体育人才。加强体育人才培养(研究)基地建设。国家和地方设立体育人才专项资金,建立国家引导、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50)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健康成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体育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才的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体育事业单位的全员聘用工作。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有利于调动体育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分配激励机制。围绕国家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和完善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各类比赛的奖励政策和办法。

  八、加强体育交流合作与体育新闻宣传工作

  (51)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贯彻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相统筹的原则,以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2007年冬季亚运会和2010年亚运会等重要国际比赛为契机,积极配合国家外交政策,进一步拓宽国际体育交流的领域,积极发展对外友好关系。继续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多种形式的体育援助。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学习、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发展体育的经验,促进我国体育事业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为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52)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为

北京奥运会做贡献的积极性,以此为契机,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积极推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同胞情谊,为提高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积极贡献。协助和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办好2008年奥运会马术项目比赛和2009年东亚运动会,支持和协助澳门办好2007年亚洲室内运动会。

  (53)加强体育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宣传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成就,宣传体育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北京奥运会对中国社会和中国体育的综合作用和巨大影响,唱响主旋律,努力创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深化对媒体和体育新闻规律的认识,完善体育新闻工作机制,搭建有效信息平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体育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加强体育新闻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体育新闻工作者队伍和体育评论员队伍。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反对恶意炒作、制造和传播假新闻的行为。重视体育对外宣传工作,积极、有效地扩大中国体育在国际体坛的影响。高度重视北京奥运会的新闻报道工作,制定和实施北京奥运会周期的宣传工作方案。

  (54)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倡导奥林匹克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让体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成为时代精神的倡导者和先行者。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举办好第29届奥运会火炬接力、开闭幕式以及其它大型文化活动,在群众中开展体育文化、奥林匹克文化的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开展体育集邮、体育美术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文化活动。加强对体育文物、史料的征集和研究工作,建好、办好中国体育博物馆。

  九、加强领导,完善组织,重视保障,促进落实

  (55)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

  (56)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各地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公众体育需求等,按照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规划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严禁非法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需要改变规划或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建立专家论证和听证制度,完善补偿机制。

  (57)做好体育事业的基础统计和体育标准

化工作。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统计体系改革,完善体育事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协调衔接、全面客观、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反应灵敏的体育事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适应体育事业发展、与体育工作密切相关、服务社会的体育标准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体育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8)积极开展体育信息研究,推进体育信息化。整合体育信息资源,拓宽采集渠道,加强信息服务,大力推进体育信息化。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业务的应用推广,努力抓好北京奥运会备战周期中重点奥运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国家体育总局门户网站建设。

  (59)加强体育工作者队伍和作风建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加强体育组织机构建设。增强体育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做好各项体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体育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更新工作手段,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60)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做好体育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保障和推进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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