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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大力神杯”成“赌杯” 网络赌球暴露法律漏洞(上)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20:3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题:“大力神杯”成“赌杯”网络赌球暴露法律漏洞(上)

  记者李舒程义峰

  世界杯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在球迷欢娱、欣赏、呼喊之时,境外赌博团伙悄然入境,在北京的宾馆、酒店及酒吧偷偷设立投注站点。赌徒下注少则千元、多则数十万,有人倾
家荡产,有人家破人亡。这场原本属于全世界球迷的豪华盛宴罩上了赌魔的阴影。

  专家说,作为赌博犯罪的新形态,网络赌博具有参赌方便、诱惑力大、隐蔽性强和涉赌金额巨大等特点,给司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

  与境外赌博公司“股份合作”包赢不输

  针对世界杯期间网络赌球活动再次从境外大规模袭来的状况,北京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网络赌球专项行动。截至7月1日,共打掉网络赌球团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24名。其中仅单机单月下注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参赌者以北京地区的为主。揭开一个亿元赌球团伙的神秘面纱,这只是冰山一角。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任某上午在家睡觉,下午外出,晚上则经常熬夜看球,他的银行账户有多笔可疑资金往来,有设庄

赌球嫌疑。与任某往来密切的嫌疑人孙某无业,却居住在朝阳一高档小区,有四五辆车,全是
奔驰
宝马
,身边总有四五个马仔跟着。孙某的账户更为异常,交易很多,资金流动很大。而且他经常在某宾馆咖啡厅内和别人谈球论赌。

  在掌握了大量证据的情况下,警方于7月1日晚9时许展开抓捕行动,当晚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收缴赌博时使用的电脑9台。经初审,犯罪嫌疑人承认了世界杯期间大肆从事赌球活动的犯罪事实,仅其中一台电脑一月下注金额就超过了1亿元。

  据郭某交代,2003年经其姘妇张某介绍,他认识了境外某赌博公司的专业人员,并进而得到了公司提供的几个网络赌球管理平台,设置赌局,成为赌博公司在大陆地区的总代理。

  赌球总代理与赌博公司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郭某占股90%,境外公司占股10%,收入所得按比例分成,同时境外公司还返还千分之五的收入作为“代理费”。赌球通过网络或电话下注,事后结账。赌博链条以亲朋好友为纽带,陌生人和资金无保障的人下注不接受。

  据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金祥介绍,网络赌球是近两年新出现的一种赌博方式,境外赌博公司利用每天的足球赛开盘,然后让参赌者下注,利用互联网完成投注和结算。网络赌球的链条模式和传销模式十分相近,一般境外赌博公司(大庄家)在国内招募一名超级总代理,超级总代理招募各地代理,一般有三、四级代理,这些代理去发展“会员”(即赌徒)。这次落网的郭某即为某赌博公司设在中国的最高级别的总代理。

  警方揭露说,真正能赢的只有赌博公司及其代理,他们通过3种手段“包赢不输”:一是吃掉赌资、卷款潜逃;二是参赌者一旦赢了,庄家要扣掉15%或20%作为“手续费”;三是花巨资开发的赌博专业软件,在技术上保证处在网络赌球“金字塔”结构中的下级根本看不到上级平台的情况,而上级平台总是能够监控到本级以下整个平台,使赌博公司轻而易举地可以开出或根据投注情况适时调整有利于庄家的盘口、赔率。而一些有实力的网络赌博公司更是可以通过对球员、教练、裁判甚至俱乐部的操控来影响比赛结果。这样,在网络赌博公司攫取巨额利润的同时,最后输钱的肯定是处在底端的参赌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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