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立法规范体育裁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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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22:46 新华网 | |||||||||
法国参议院正在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把体育裁判定性为“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就是说体育裁判在体育执法过程中具有类似公务员的地位。一方面他们将受到法律更加有力的保护,另一方面“黑哨”等行为也将等同于官员腐败,属于违法行为。 法案的发起者们对裁判的公正性十分重视。他们表示,体育比赛已成为重要的社会活动,比赛过程中需要裁判保证有关规则得到遵守,因此需要立法保证裁判工作的独立性,
此外,参议院文化委员会的一份报告说,法国各体育项目的裁判境况不尽相同,多数裁判待遇不高,赛场执法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辱骂乃至暴力威胁,还有来自公众、项目协会等的外部压力。裁判工作越来越难做,因此裁判队伍的“人才流失”现象颇为严重。据统计,在法国15万名不同等级的体育裁判中,平均每年有上万人离开裁判队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