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首次适用新修改的奖励办法举报贪污获万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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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08:11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倪国和通讯员施坚轩)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了解到,市检察机关首次适用新修改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对67名署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达10万余元,其中有两名举报人分别获得了1万元的最高奖励金。 本市检察机关于今年4月26日出台了新修改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署名举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一经检
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管辖内举报线索中,匿名举报占70%以上,而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署名举报占到了70%,匿名举报只有30%,由此可见,署名举报质量远远高于匿名举报。检察机关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这不仅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惩治职务犯罪,也便于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同时,检察机关也鼓励群众通过“上海检察机关举报网站”举报。据称,上海的举报网站是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中使用密级最高、保密度最好的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