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凌晨2时后能否看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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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14:47 新民晚报 | |||||||||
正因为条例存在不少可自由裁量的地方,从各地情况看,它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不少地方要么采取变通方法,要么干脆睁一眼闭一眼,条例成为摆设 世界杯激战正酣,很多比赛都在凌晨2时以后进行,涌到酒吧看球的球迷就面临问题了:酒吧凌晨2时后还能看球吗?因为3月起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凌晨2时至8时娱乐场所必须关门。带着这个问题,《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广州有关部门,发现他们给出
文化部门表示,娱乐场所必须按时关门,不过酒吧不属娱乐场所,球迷在酒吧看球不受限制;公安部门则认为,酒吧属不属于娱乐场所关键看其内有无娱乐设施,如客人自娱自乐或酒吧请人表演,就算娱乐场所,2时以后球迷不能在此看球。 面对同样的酒吧,不同的执法部门有着不同的解释,而执法时,想必也会有不同的尺度。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差异,症结在于他们对“酒吧属不属于娱乐场所”各执一词。 这其实是个老问题,只因世界杯的到来而重新为舆论关注。早在3月初,文化部有关负责人在解释条例时称酒吧不属娱乐场所,而等到有舆论质疑时,又称媒体误读了他的解释。再来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这里对酒吧是否属娱乐场所也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同的执法主体自然会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诠释。 这就是说,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执行了半天,对“酒吧属不属于娱乐场所”这个问题,条例制定者、解释者与执法者居然还没达成共识。 正因为条例存在不少可自由裁量的地方,从各地情况看,它从一开始就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不少地方为了平息市民和经营者的不满,要么采取变通方法,把“凌晨2时禁令”偷换为“凌晨2时以后只出不进”,要么干脆睁一眼闭一眼,条例成为摆设。 回到“酒吧凌晨2时后能否看球”,我觉得,有关部门应抓大放小:经营到几时由老板自己决定,毕竟市民有娱乐的权利,经营者也有多赚钱的冲动;权责对等,老板有保障酒吧安全营业的绝对义务,一旦出事故,吊销执照,予以重罚,同时连带处罚对酒吧负有监管责任的执法人员。 解决了立法的针对性和执法的有效性,酒吧属不属于娱乐场所或酒吧凌晨2时后能不能看球,都无关紧要了。 海峡都市报(南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