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滨土伦杯“飞腿”受罚 无缘新一届国家队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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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最直接的是俱乐部罚了他一万元 本报讯昨天,山东鲁能队名将周海滨受到了来自中国足协以及俱乐部的双重处罚。原因是在中国U21国家队与葡萄牙队争夺土伦杯第三名的比赛中,周海滨用粗野动作侵犯对方球员,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北京时间前天凌晨进行的土伦杯三四名的决赛时,周海滨抬腿过高,飞腿直接踢在对方球员的脖子上,被裁判红牌罚下。昨天,中国足协公布了处罚决定:一、责成中国U21国家队对周海滨作出严肃批评,并在队内进行书面检查;二、责成周海滨认真、严肃、深刻地反思错误行为并向全国球迷公开道歉;三、根据周海滨对错误行为的认识和改正情况,中国足协将决定是否抽调其进入各级国家队;四、建议山东鲁能俱乐部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当周海滨还在归国途中时,鲁能俱乐部就给他开出了罚单:一、责成泰山队主教练和领队在周海滨归队后与之进行谈话,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二、要求周海滨要认真、严肃、深刻地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三、周海滨归队后,要及时向俱乐部和球队以及中国足协写出书面检查,并公开向球迷道歉;四、给予周海滨罚款一万元的经济处罚。 在新一期的国家队名单中,周海滨不在其中。 (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