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拿到2万元抚慰金 《精品》肖像权案终有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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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7日体育专电雅典奥运冠军刘翔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肖像权纠纷一案画上句号,刘翔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已拿到了法院判决的两万元人民币精神损害抚慰金。 去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翔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的肖像权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刘翔败诉的判决,并认定:《精品购物指南》报社
由于《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等单位未履行生效判决,刘翔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执结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