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推行培训制度 福田救生员有了“专业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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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02:54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黎晓斌报道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福田区体育局“初级救生员培训中心”、“初级教练员培训中心”昨天下午正式挂牌,这是全国第一家区一级的救生员和游泳教练培训中心。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游泳场馆必须“至少配备救生员2人、25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250平方米增加1人”。
参加培训的第一批100名学员昨天毕业,福田区救生员有了专业队伍。培训中心计划今年再进行5期培训。学员培训合格后,游泳管理中心将分别颁发救生员等级证和教练员等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