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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春兰事件受到关注 吉林省体育局就此召开发布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7:55 深圳新闻网-晶报

  新华社长春3月31日体育专电(焦宇王昊飞)近日,吉林省女子举重运动员邹春兰退役后的生活情况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31日上午,吉林省体育局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作了通报。

  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韩冬升对邹春兰的个人情况进行了介绍,对媒体关注的问题也进行了澄清。他说,邹春兰于1996年至1999年在吉林省第一体工队(现
吉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食堂工作,每月只能领到364元转业工资的原因是,退役的她已无法享受运动员的工资待遇。1999年,体工队食堂重新聘任员工,邹春兰未被聘上,所以选择离开。2000年3月27日,吉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与邹春兰签订了一份《退役运动员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指明:甲方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补偿邹春兰药费5000元、一次性伤病补偿7.5万元。

  离开举重队后,邹

春兰回到她的老家吉林省梅河口市。在吉林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协调下,梅河口市文体局将她安排到市业余体校担任女子举重队的教练员。体校内部规定,根据教练员带队成绩来确定编制问题,而业绩并不理想的邹春兰于2002年秋离开了体校。

  近日,吉林省体育局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与邹春兰有过两次沟通。韩冬升说:“邹春兰在生活上遇到困难,我们也很同情。对于各方面伸出的援助之手,我们也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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