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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本山事件“首犯”将入狱93天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34 东方网-劳动报

  北京时间3月28日《美联社》消息:奥本山事件的始作俑者约翰·格林庭审结束,格林虽然被当庭释放,但他被法庭判定有罪,罪名是涉嫌殴打阿泰斯特。不过他向阿泰斯特泼啤酒的行为并没有引起法庭的注意,从5月1日起,他将面临93天的监禁,并且被罚款500美元。在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这个41岁的包工头面无表情地嚼着口香糖。格林的律师肖恩·帕特里克·史密斯表示,不久后他们将以另一名当事人阿泰斯特没有出席庭审为由提出上诉。

  史密斯说道:“阿泰斯特没有出庭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的相关条例。”而起诉方的助理律师约翰·皮埃特罗菲萨则表示:“这起案件并不需要阿泰斯特的证词,阿泰出庭与否对这起案件的判罚没有任何影响。”由三男三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2个半小时的深思熟虑最终做出了上述决定,案后他们拒绝了记者采访。

  奥本山事件因为格林向躺在记分桌上的阿泰斯特扔饮料而一发不可收拾,本来大本和阿泰已经被分开,但是格林的举动惹恼了阿泰斯特进而导致NBA历史上最严重的一起球员和球迷斗殴事件,虽然格林扔饮料的举动被录像忠实记录,但是史密斯坚称他的当事人并不是想扔阿泰斯特。

  □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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