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本山案始作俑者受审被控袭击罪斗殴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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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0:3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对引发2004年11月19日的NBA奥本山群殴案的约翰·格林的审判昨天开始进行,来自奥克兰县的格林被指控犯有2项轻罪——袭击罪和斗殴罪。 格林也是迄今为止奥本山群殴案涉案人中唯一一名罪名还未确定的,正是他把一杯饮料泼到步行者队前锋阿泰斯特身上,才引燃了在活塞主场奥本山宫球场步行者球员与活塞队球迷之间的冲突的导火索。一名证人昨天在法庭上证实他看到了格林在泼饮料前一直在注
(周游) 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