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体承办赛事有言在先:这回辽足不准拖欠费用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6:17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志向报道 雷锋体育场在辽足落魄之时为其提供了容身之地,但是他们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辽足俱乐部不能拖欠场租。昨天,该场厂长曲英明明确表态,坚决支持辽足,但场租费用还是要按时结算。 曲场长提出了两点原则:第一,我们曾经与辽足俱乐部有过三年的合作协议,根据原来的合同,今年是我们合作的最后一年。第二,按照合同办事,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辽
据记者了解,在与雷锋体育场签署的合作合同当中规定,如果辽宁省内有其他体育场愿意跟辽足合作,雷锋体育场将为辽足大开方便之门,不牵涉到违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