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处罚“斗殴三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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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昨天,中国足协就武汉赛区发生的足协杯斗殴事件进行了“快速处理”。赛场斗殴的重犯王宇,因认错态度较好得到了宽大处理。武汉赛区却受到了罚款3万的严惩,此外足协还对武汉和联城队的另外两名队员进行了追加处罚。 纪律委员会通过录像认定,联城队员李钢恶劣的犯规动作导致了场上纠纷,因此对李钢处以中超停赛4场,罚款6000元;武汉队的孙峰在犯规发生后,对李钢推搡,也被停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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