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处罚“斗殴三郎” 并警告王宇下不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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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1:5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朱煜明)昨天,中国足协就武汉赛区发生的足协杯斗殴事件进行了“快速处理”。赛场斗殴的重犯王宇,因认错态度较好得到了宽大处理。武汉赛区却受到了罚款3万的严惩,此外足协还对武汉和联城队的另外两名队员进行了追加处罚。 纪律委员会通过录像认定,联城队员李钢恶劣的犯规动作导致了场上纠纷,因此对李钢处以中超停赛4场,罚款6000元;武汉队的孙峰在犯规发生后,对李钢推搡,也被停赛4
昨天,纪律委员会秘书长马成全对此表示:“应该说这次处罚量刑比以前重了不少,之所以对王宇减轻处罚,还是想‘治病救人’。如果下次有球员明知故犯,就是写了检查一样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