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修改联赛纪律处罚办法 违反规定没有缓冲余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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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6:0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立)从对欠薪、关联关系入手,狠抓今年联赛的大环境,中国足协昨天又出重拳,在2006赛季最新修改的《联赛纪律处罚办法》中明确提出,如果球队今年出现罢赛、退赛,该球队将直接被取消俱乐部的注册权。在2004赛季出现罢赛行为后,2005年足协在《处罚办法》中增加了对罢赛和退赛的处罚条例。条例规定,如果有球队出现罢赛或退赛,足协将给予扣除联赛积分、罚款,性质严重的将取消第二年联赛注册资格。今年新的处罚办法为增加处罚力度,直接改为取消该球队注册资格。
根据条款规定,如果有球队在比赛开始正式计时5分钟后仍没参加比赛将视做罢赛,而擅自退出比赛则视为退赛,两种违纪统一处理。足协将直接取消球队参赛权、注册权,而且还要作出经济处罚。马成全说:“新的办法出台后没有了‘缓冲’余地,之所以直接变成‘死刑’,就是要警告俱乐部,罢赛碰都不能碰,对于敢罢赛的球队就要杀无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