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体育也不能“拖欠”——人大代表谈外来务工人员的体育权益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6 中国体育报 | |||||||||
外来务工人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民工”。我国目前到底有多少农民工?有两个数字可供参考:一是乡镇企业的就业人数,二是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据有关统计和调查分析,前者为1.38亿,后者为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2006年是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职工体育年”,正在逐步成长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的中国农民工的体育问题在这样一个主题年里尤其显得突出。“让力者有其乐”,是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们的真情表达。
“涅槃”中的凤凰需要展翅高飞的双翼 “虽然农民工的‘根’还在农村,但是他们正像‘涅槃’中脱胎换骨的‘凤凰’,需要社会给他们展翅高飞的双翼。农民工的经济需求和政治诉求以及文化追求都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乃至得到应有的满足。”这是社会学家刘维佳在《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中所表达的观点,这一看法在记者此次采访到的人大代表那里获得了普遍认同。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一篇文章中写到,一些地方及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使农民工与企业主的劳资关系紧张,与城市居民的关系不融洽,与社会管理不和谐,有的地方农民工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广大农民工虽然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在城市仍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同时指出,尤其在就业环境差的地方和劳资矛盾尖锐的企业,农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闷情绪很强烈,高伤亡率、高犯罪率等社会问题突出。全国人大代表南存辉表示,文化体育活动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有效载体,在利用这个载体提供社会服务的过程中,身心素质提高的外来务工人员自我发展的羽翼不断丰满,意识到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不断得到重视的他们与社会的矛盾逐步化解。 文体消费:自发的渴求 在人们的印象中,农民工谋求生存是最重要的,文化体育需求是尚且考虑不到的,事实上并非如此。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副省长盛昌黎表示,浙江省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已经给予了相当关注。最近浙江省组织力量在杭州、宁波、嘉兴等6个市工业、建筑业、餐饮业等行业务工的375名农民工以及18家企业进行了有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状况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浙江农民工文化生活消费支出比例较高。从收入结构上看,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718元,其中全年用于文化生活消费支出人均663元,占年收入的5%,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10%。在项目选择上,有14%的农民工选择“观看广场文艺演出”;有8%的农民工分别选择了“听广播”和“体育活动”。这说明了农民工已经对文化体育有了相当程度的需求。 但还有22%农民工对自己文化生活的评价为“不满意”。他们认为缺时间是重要因素,近三分之一的农民工没有休息日,每天平均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占30.1%,这说明了企业还没有对农民工的这种需求给予充分考虑,因此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安排以及相应工会经费支持方面都还有所欠缺。 体育权益:企业的社会责任 习近平表示,使“来者有其尊”、使“劳者有其得”、“力者有其乐”,关键还是“政者有其为”。这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 中国不缺老板,但缺企业家。企业家与老板一个根本的区别就是能否承担起社会责任。如果一个企业管理者已经把职工的文化体育权益作为一件大事来考虑,那么这个企业的管理者一定塑造了一种新型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做人方式,如果他的服务对象是农民工,那么这种价值就非同一般。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是一位执行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者,他尤其重视职工文化体育活动。除定期组织活动外,还有专门的人员来管理活动,形成了制度保证,同时对职工在文体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嘉奖。他说,这样做是因为尊重,不仅是对人、对事的尊重,也是对现实、对客观规律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