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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的重庆知名球迷陈文武缘何受此处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28 石家庄日报

  拘留10天、罚款500元,禁止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

  50岁的重庆知名球迷陈文武缘何受此处罚……庆胜利不能忘规矩

  新华社供本报体育专电50岁的重庆球迷陈文武大概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跑进球场庆祝球队比赛胜利,却因此而成为中国足球历史上一个“创造纪录”的人物。《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他成为第一个因此受到法律处罚的球迷,而且其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并被禁止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的处罚措施均为法律上限的严厉处罚。

  2006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于上周六揭幕。在重庆力帆队与辽宁队的比赛中,连续两年在联赛积分榜垫底的力帆队以2比1击败对手,久违的胜利让球队和球迷狂喜不已。50岁的重庆知名球迷陈文武在比赛刚结束时冲进球场,想与球队共同庆祝,但3名球场保安人员迅速赶来,将他带离现场。

  记者昨天从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获悉,该分局治安支队给陈文武开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施行后的第一张“球迷罚单”:依法对陈文武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禁止他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

  陈文武的违法情节是“强行进入场内”,在扰乱大型文化体育群体性活动秩序的违法行为中,这属于较轻的一种行为,但他受到的处罚却都是法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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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文武事件”的法律难题

  “陈文武事件”还留下一个法律难题,即对陈文武“禁止在一年内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的执行问题。“同类同级别的足球赛,他在重庆肯定不能看。但是,他能否观看足球以外的其余比赛?或者他如果到其他赛场看足球赛又该怎么办?”重庆江北区公安分局的人士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刚刚施行,司法解释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欣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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