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日前发文 农村分散供养孤儿将获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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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4:4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陶忠辉、通讯员隗新旺)省民政厅日前发文,要求各地将农村分散供养孤儿全部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范围,按人年均1200元标准实施重点救助。 按要求,县级民政部门须组织工作专班,严格按照父母双亡(含司法机关宣布失踪)的条件,对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情况再次进行排查核实,登记造册。经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孤儿,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发放社会救助证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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