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今晚报:中国球员离自由转会还有多远?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9:47 今晚报

  中国职业球员到底有没有权力决定自己为哪一家俱乐部效力?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职业球员还没有这个自由。谭望嵩这个名字现在牵动着天津、大连和成都三地球迷的神经。这个被大连实德单方面收编的球员正在因为想转会到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而向中国足协提出了仲裁申请。而他能够来到天津参加球队的训练也是使出了金蝉脱壳之计。利用在家养伤的机会,他偷偷地搭乘飞机从成都飞抵天津。至少到目前为止,谭望嵩的经历不像是在谋求转会而像是在演一部间谍片。而谭望嵩这样的经历也恰恰折射出目前中国职业球员的弱
势地位。

  自己搭钱转会不是新鲜事

  在国外,球员在转会的过程中一般还会收取到数额不等的签字费。而在中国,如果一名球员在转会时不自己掏钱补贴转会费的差额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现在伴随着国内职业联赛的球市陷入低潮,球员在转会时自掏腰包赎身的情况屡见不鲜。2004赛季结束后,张效瑞从泰达转会上海中邦足球俱乐部时就自掏30万元补足了两家俱乐部之间在转会费上的差价。也是在那年,周挺转会深圳足球俱乐部时同样自己掏腰包。要知道,张效瑞是国内知名球员,而周挺甚至是现役国脚身份。

  知名球员在转会市场上的日子不好过,而年轻球员同样躲不开转会费的桎梏。像今年转会来天津泰达的年轻球员李本舰同样要自己搭上5万元钱。此前,李本舰原先所效力的广东名峰足球俱乐部宣布解散,该俱乐部的老板便将收回自己对足球投资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出售球员的身上。当初,李本舰在广东名峰足球俱乐部踢球时工资不过几千元,而且还经常被拖欠,但是在其提出转会泰达足球俱乐部后,原俱乐部老板却声称转会费一分也不能少。在这种情况下,李本舰只能自掏腰包了。

  合同爱签不签俱乐部占上风

  自己掏腰包转会到新俱乐部就一定能够万事顺心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球员恐怕要做好迎接新困难的心理准备。由于现在中国足球是买方市场,所以俱乐部在和队员谈合同时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以往是俱乐部求着队员签合同,而现在则是俱乐部在抛出一份合同后还会附带一句话——“就这待遇,爱签不签”。前些天,借上海中邦的壳晋级中超的上海联城俱乐部就发生了球员因为合同上的待遇标准而罢训的情况。

  现在一些中超球队中职业球员的待遇究竟有多低?说出来很多人甚至不会相信。在一家实力雄厚的北方中超俱乐部中,一些年轻球员所面对的合同只是月工资5000元或者是3000元。而且由于收入与成绩挂钩,队员每个月只能先拿到合同工资的一半。这样的合同如果放在职业联赛初期,即使在工资额后面再加上一个0也是很正常的。然而当中国职业足球处于绝对买方市场的时候,俱乐部便占尽了上风,球员的待遇也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冠城球员是弱势中的弱势

  如果说中国职业球员目前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那么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的球员便是这个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球员。最近几年,当四川足球俱乐部被大连实德收购之后,四川足球就成了为大连实德培养年轻球员,并且为大连队在联赛中夺冠而保驾护航的工具。像张耀坤、赵旭日等大连国脚都是在四川得到了出战联赛的机会,并且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升。当这些球员成熟之后,大连实德便毫不犹豫地将其回收。有人说,四川足球的血脉就这样被大连实德吸干了。当中国足协严令大连实德与四川冠城完全剥离时,大连实德又单方面地宣布收编谭望嵩、刘宇和刘成这三名优秀球员。在宣布这项决定的时候,大连实德根本不考虑这几位球员愿不愿意来实德。

  在偷逃至天津之后,谭望嵩感慨中国球员真是弱势地位。的确,对于一名球员而言,连选择自己所愿意效力的俱乐部的权利都没有绝对是一件悲哀的事情。特别是在俱乐部已经宣布正式解散的情况下,球员仍然不能够顺利地按照自己的意愿重新选择一个新的开始,其中的难受滋味只有球员自己的心里最清楚。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谭望嵩只能偷偷地跑到天津,只能向中国足协表示如果转会天津不成便选择退役。对于一位还不到21岁的年轻球员而言,这的确有些过于残酷了。

  博斯曼法则离中国球员还很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敢于向实德说不的谭望嵩曾无奈地笑言自己要做一回中国的博斯曼。意即要争取按照自己的意愿转会到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不过真正的博斯曼转会法则距离中国球员真的还很遥远。即使谭望嵩能够如愿加盟泰达队也只不过是尝试了博斯曼法则的皮毛而已。

  众所周知,博斯曼法则不仅仅是保障球员在转会时个人意愿要得到尊重,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如果一名球员与其所效力的俱乐部合约到期,那么该球员可以自由并且免费地转会至其它足球俱乐部。免费转会才是博斯曼法则的关键所在。然而这种免费的转会模式在中国职业足坛是不存在的。尽管很多中国足球俱乐部与球员的工作合同是一年一签,但是俱乐部拥有优先签约权。而且即使续约不成,俱乐部也会为球员标上一个转会价格然后推向市场。如果俱乐部不想让这名球员流失,那么俱乐部就会标出一个相对较高的价位来吓走潜在买家。中国职业足坛现行的转会制度也有自由,但那只是对俱乐部的自由。而球员在转会过程中很难有自由二字可言。

  球员俱乐部博弈不要走极端

  球员和俱乐部永远都是一对矛盾。作为投资方,俱乐部肯定是希望以最小的投入换来最大的收益,而减小投入最立竿见影的措施就是降低球员的工资。球员作为打工者,肯定是希望自己的薪水越来越高。毕竟这一行是吃青春饭的,而且还要冒着因为受伤而提前结束职业生涯的危险。那么劳资双方找到一个契合点,是中国职业足球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俱乐部也好,球员也好,任何一方长期处于过于弱势的地位都只会损害职业联赛的发展。

  在职业联赛初期,火爆的球市和优秀球员数量的稀少使得球员一方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据说,当年大连万达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健林随队出征时总带着一个皮箱,里面装有100万人民币的现钞,这是用来作球队赢球奖金的,然而如此的重奖居然也很难令队员们变得兴奋起来。当时球员的高工资、高奖金使得相当多的俱乐部不堪重负,纷纷退出足坛。随后,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俱乐部意识到这种烧钱的经营方式无异于自杀后,大家也都开始不约而同地限薪了。再加上各俱乐部普遍加强了对青少年球员的培养,俱乐部开始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中国职业球员的平均工资也是一落千丈,更出现了像沈阳金德足球俱乐部提出的被球员称为卖身契的具有

霸王条款性质的工作合同。很显然,中国职业足坛的劳资关系由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再加上转会制度的不自由,中国职业球员目前的确处于一个绝对的弱势地位。这同样不利于中国足球的发展,也使得职业球员的吸引力在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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