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发话:辽足不能“转让” 否则无缘中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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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7: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日电昨天,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正式宣布:暂不同意辽足俱乐部转让球队产权。如进行转让,该球队将失去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 中国足协在通知中表示,本委员会在2006年1月28日发出关于你俱乐部申请进行球队产权转让的公示后,足球界内外多家单位及个人对此提出异议,且均涉及与你俱乐部的债权债务纠纷。其中,有些纠纷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有些已经法院裁决进入执行程序,有些
上述事态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并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为了对辽宁足球俱乐部负责,对中超联赛的声誉及健康发展负责,也为了对社会负责,现决定: 一、暂不同意你俱乐部转让球队产权。如进行转让,该球队将失去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 二、在2006年中超赛季结束之前,不再受理你俱乐部转让产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