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与"充分"有区别 实德:购回两球员符合规定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1:10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前冠城球员谭望嵩和姜晨转会天津泰达,并已随泰达训练,但冠军的实际股东大连实德希望收回,目前,此事已经提交中国足协处理。昨日下午,在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商务发布会上总经理林乐丰就此进行了解答。 两位球员曾给中国足协发传真,称“若不能加盟泰达,将考虑提前放弃职业生涯”。而足协文件中则有“冠城球员转会要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这句话,对此林乐丰说:“
“如果说中国足协在文件中的这句话是表明‘必须尊重球员个人意愿’,我们就没什么好说的,球员想去哪里都行。但文件中没有说‘必须’,而是‘充分’。中国足协也肯定不是要我们必须尊重球员个人意愿,因为如果中国足协这么认为,那么在文件中直接写出‘必须尊重’就可以了。”林乐丰说,“另外,中国足协的转会条款中也没有‘转会要充分尊重球员个人意愿’的说法。” 对于谭望嵩没有在自己从冠城转会到实德的转会手续上签字的问题,林总认为谁这么想谁就不懂规则,并拿出了中国足协的转会章程,读了其中相关的第24条和第25条,“在中国足协制度中,球员转会不需要球员个人签字,只要两家俱乐部或者当地足协同意,俱乐部就可以完成转会并上报中国足协。”林乐林说,“所以,我们是按照足协的规定,完成了谭望嵩的转会手续,手续上有我们俱乐部的签字和四川省足协秘书长的签字,并且我们都上报给了中国足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