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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工房打起“护花”官司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17 东方网-劳动报

  杨惠姗为琉璃工房创作设计的外包装图案———红牡丹,近年来被大小商家频繁使用于各种产品的外包装上。福建安溪天源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在自家生产的树脂工艺品上,也用上了“红牡丹”包装,而上海好美家梅陇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又碰巧销售了这些包裹着“红牡丹外衣”的工艺品。自然而然,他们成了杨惠姗的“重点打击对象”。

  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比较少见的侵犯外包装著作权的官司。

  索赔金额32万余元

  作为琉璃工房的董事长,杨惠姗昨天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据她的代理律师当庭诉称,杨惠姗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完成了红底彩色牡丹绣花图案,并将此图案广泛使用于琉璃工房的各种宣传资料及各类包装材料上。现在,这朵“红牡丹”已经成为了琉璃工房的标志,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现两名被告(好美家梅陇公司和天源公司)未经杨惠姗本人同意,擅自将这朵“红牡丹”用作天源公司生产的树脂喷泉工艺品的包装盒,并在好美家梅陇公司和北京时代广场里寄卖,显然侵犯了杨惠姗对“红牡丹”享有的著作权。

  杨惠姗的代理律师在此后的法庭辩论时补充说,由于“红牡丹”名声在外,社会上仿效者举不胜举,比如他们曾经在四川发现“红牡丹”成为了

月饼包装盒。这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疑降低了“红牡丹”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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