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就刘翔官司表态——不再上诉就此打住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26 东方体育日报 | |||||||||
《精品购物指南》副社长徐方昨晚向本报确认,《精品》将不会再次提起诉讼,这也标志着前后16个月的刘翔VS精品官司将画上一个句号。 去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精品》报社在使用刘翔肖像过程中,因过错造成刘翔人格受商业化侵害,构成侵犯肖像权,应公开赔礼道歉理并赔偿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人民币,但离刘翔方面提出索赔的125万元有较大差距。
但是,和去年十二月北京市一中院审判完毕之后相比,《精品》方面的态度已经有所转变。当时,徐方代表报社表示“不服判决,将进一步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可能还要反诉中国田协名誉侵权。”昨晚,徐方明确表示:“尽管对最终的判决仍然不满,但是考虑到2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数目很小,和原先的总数相去甚远,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没有必要为20000元纠缠。”徐方同时认为,法院上次判决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用,也说明“双方是个平手”。最后,徐方向本报确认,考虑到种种因素,《精品》方面不会向刘翔再次提起诉讼,而且“基本也不会反诉中国田协”,但“仍然保留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的相应权利。” 作者:顾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