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被追债足协最闹心 郎效农:大原则是合规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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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9:03 沈阳晚报 | |||||||||
奥体追债!三元追债!曹国俊追债!辽青追债!辽足转让公示一经足协发布,便似一石激起千层浪。而这其中,最闹心的是中国足协,这几天,足协联赛部的电话几乎成了热线,每出一个关于辽足的新闻,足协都会接到一连串询问辽足公示资格的电话。辽足的各方债主也都纷纷前往足协“鸣冤击鼓”。 昨晚,应接不暇的足协联赛委员会正式通过足协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告如下:
“因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所属一线球队及各级梯队产权转让给辽宁小虎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之事宜,本会于2006年1月28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辽足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产权的公示》。如有关方面对上述转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我会将根据有关机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履行法定义务。” 离辽足公示期的截止期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据记者了解,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近日也一直在足协斡旋,在这个敏感的时期足协突然抛出这个公告,用意何在呢?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中国足协联赛委员会主任郎效农,郎效农向记者解释了发布公告的原因:“就辽足转让的事,我们一直在咨询律师。足协作为行业机构,只能在行业范围内对下属机构进行监督,超出职能范围的事我们无权解决,所以我们建议一些债务纷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辽足的转让是否意味着在足协这里“一马平川”了呢?郎效农果断地表示:“对于辽足转让,足协的大原则就是要‘合规合法’,接下来就看辽足怎么做了,总之在足协这里,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该办的绝对不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