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单纯吸毒并不犯罪 我国主要以教育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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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0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原辽足球员刘建生涉毒一事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昨天,当记者就此事对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玉胜进行采访时,他正在家中上网浏览事件的相关新闻。 “在中国刑法里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因此就不会判刑,在我国对于吸毒者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韩玉胜说,“如果吸毒比较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进行劳动教养,时间为1年至3年。”韩玉胜表示,如果刘建生参与贩毒或者引诱他人吸毒就会触犯刑法,“如果是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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