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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毅被银行告上法庭 740万元贷款本息要求偿还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范志毅又成被告了!在去年年底传出希望购买一支中甲球队,而后又选择在香港联赛继续踢球后,范志毅再次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已经是一名被告。近日,他被上海市交通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740万元贷款本息。

  本报讯 据《上海商报》报道,范志毅这次成为被告比较“稀奇”,2004年他被邀请担任天悦公司的形象代言人,担任三年形象代言人可以获得150万元的酬金,同时还将有一
部丰田轿车归范志毅无偿使用。期间,因为天悦公司需要贷款,而天悦公司因为拖欠了大量民工工资和工程建设款无法获得贷款,便请求范志毅向银行申请贷款,范志毅同该公司总经理私交甚笃,遂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空白合同上签上了大名。由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交通银行将范志毅送上了被告席。

  范志毅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范志毅纯粹是出于朋友交情,帮忙贷款;150万元的酬金分文未得,作为形象代言人,他只拿到了20万元的广告费,丰田轿车也早已归还给天悦公司。“范志毅和

开发商之间到底是何种利益关系,与银行无关。贷款到底归谁使用也并无影响,只要是范志毅在合同上签的字,盖的章,就应该由他来偿还这笔贷款。”银行方始终表示,范志毅就是这笔贷款的债务人。上海二中院在经过第一次庭审后,没有对该案宣判。 金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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