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北京晚报:田亮回归风波 触动市场敏感神经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6:30 北京晚报

  2005年1月26日,雅典奥运冠军田亮被开除出国家队,原因是“过多地参加了商业活动,其中一些活动事先并没有征得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从一个懵懂少年成长为一名奥运冠军,其间的路有多长,时间有多久,投入有多大,难以计算,但是从一名奥运冠军突然成为一名国家队边缘人物,却只需要一纸决定那么简单,而且一旦离开了,想要再回来很难。

  雅典奥运会结束后,当与奥运会相关的庆功和商业活动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之后,田亮以身体疲劳为由向国家队请假半年,但他却不知疲倦地凭借其俊朗的外形和在国内颇高的人气,活跃于娱乐圈与各种商业活动之中,频频占据报刊娱乐版头条,甚至在东南亚海啸灾区附近还拍摄了一组写真。此时国家跳水队已经集训了整整3个月,于是游泳中心找来田亮谈话,但是最终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因此中心最终认定“田亮对违反体育总局规定,违反队规队纪认识不深”。2005年1月26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田亮随即发表了针对除名的公开信,言辞恳切地申明了自己的态度,在表示难过和遗憾的同时,也表明自己有些冤枉。事已至此,两边均是骑虎难下。对于“田亮能否回归国家队”的问题,起初国家跳水队的态度是田亮必须认错,并且不再与经纪人接触。而田亮的态度则是“我希望凭借成绩和表现回到国家队”,仍旧不提“认错”二字。如此僵持了几个月后,双方干脆在这个问题上都采取了缄默,国家跳水队正常训练,田亮闭门苦练。

  事情出现转机,还要追溯到去年10月南京举行的

十运会跳水比赛上。田亮成功地登上了男子单人十米台的冠军宝座,兑现了“用成绩和表现回到国家队”的表态。而国家跳水队和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则继续对田亮回归保持沉默。直到两个月后,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与局长助理崔大林对“田亮问题”的相继表态,才以官方的声音肯定了田亮“以成绩和表现重回国家队”的做法,最终以“不改变现状,但具备可行性”的方式,为持续了近一年的“田亮事件”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在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下,国家投入资金培养运动员,承担全部比赛、训练、食宿和津贴等费用。目前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制度规定,运动员市场开发收入按照50比20比15比15的比例分配。也就是明星运动员的市场开发所得,有50%归运动员本人,20%归培养运动员的相关人员,15%归输送运动员到国家队的地方,还有15%归运动管理中心作为发展培养年轻运动员的后备资金。

  从“举国体制”国家负责运动员培养的一切投入角度看,这种分配制度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现在的时代环境下,像田亮这样有成绩,同时又具备在其他方向发展实力的运动员,用原有的利益分配制度约束,就会出现问题。运动员走向市场,这也是体育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田亮触动了这根敏感神经,而给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问题是,如何与时俱进,改革体制适应这种发展。

  “田亮事件”看似个案,其实就是一个新时代下运动员管理滞后的典型例子。在人才济济的国家跳水队,也许没有田亮地球也转,也许并不影响完成

北京奥运会任务,但是如果发生这种问题的运动员不是田亮,而是中国某些整体实力落后项目的独苗,那么管理者们还能够轻易将他从国家队除名吗?问题发生在田亮身上,但绝不是田亮的个人问题,也不仅仅是游泳中心所遇到的问题。本报记者李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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