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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拘留暴力逼迁者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6:15 竞报

  昨天广州警方处理了一起暴力拆迁案件。纠集十余大汉剪电线拆水管砸房门,一地产代理公司女主管昨被行政拘留十五天。

  拆迁户:女子率十余大汉暴力逼迁

  据寺右南一街七巷拆迁户和该楼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反映:前日下午5时许,广州
时时通房地产代理公司女主管李某带着十余名彪形大汉,不顾大楼保安的劝阻,冲上3楼以上楼层,在各楼层剪掉多个房间门口的电线,拆除通向多个房间的自来水管,拆下3楼70岁胡伯家的一扇铁门,踢坏住户多扇木门,见到屋内有人便凶狠的叫人搬出去。据介绍,众大汉还推搡4楼的一名住户,闻讯赶回的住户急忙报警,东湖派出所警察赶到后才制止暴力行为。

  据拆迁户介绍,今年9月下旬,由于楼顶的所有下水道都被人用水泥封住,水管漫出的脏物流得满地都是,住户们在屎尿横流的环境中过了几天。此后,每隔几周就会有人过来滋事,剪断电线抽走水管。住户们怀疑与逼迁有关。

  代理人:新业主无义务抚恤拆迁户

  记者采访了解到,1988年,广信房产公司在中山三路、珠江路口附近、万福路等地征地,租赁寺右南一街七巷33号H26座用来安置部分拆迁户,并答应3年内回迁。此后该房产公司发生问题,造成征用地块烂尾,拆迁户在此一住就是18年。期间,拆迁户和房产公司曾经对簿公堂,拆迁户虽然胜诉,但回迁依然遥遥无期。

  时时通公司认为,新业主没有义务、也无力长期承担抚恤各位拆迁户的责任,因此于今年8月2日向住户发出通告,要求住户8月12日前撤离该屋,否则新业主将采取行动强制收回房屋,可拆迁户依然一直没有迁走。

  处罚书:拘留率众逼迁者十五天

  昨日下午,越秀公安分局向当事人作出了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图文供稿/《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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