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加索“原作”有法律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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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6:3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常雄飞)昨(22)日,“毕加索原作版画特展”推广方四川中鉴骏腾投资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示了具有法律效应的授权书,授权书在对这批作品的定位上的确使用了“毕加索原作版画”的语句。授权书的签署三方是意大利文化艺术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山东东方现代艺术馆,授权书上明确定位这265幅作品就是“毕加索原作版画”。至于大家关注的毕加索签名问题,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负责人阎东再次解释说,这批画是意大利收藏家保罗的私人收藏,并没有在世面上出售过,因此没有签名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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