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首页 > 正文 

“北新幼儿园血案”案犯伏法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4:52 竞报

  

“北新幼儿园血案”案犯伏法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通讯员 高志海) 在本市北新幼儿园杀死一名教师和5岁幼童的无业人员付贺功,昨日,和一批重犯一起,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31岁的付贺功,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但其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实施抢劫九起,故意杀人二起,盗窃六起,致五人死亡。

  去年10月21日2时许,付贺功窜至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值班老师贺某发现,付贺功遂持灭火器猛砸贺的头、面部数下,用棉被闷堵其口鼻致昏迷,又将其强奸,贺因颅脑损伤、机械性窒息死亡。

  期间5岁幼童李某被惊醒,付贺功又用灭火器猛打幼童头部数下,致李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付贺功抢得该幼儿园DVD机、VCD机、自行车及现金等财物共计价值570余元。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付贺功曾以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在抢劫犯罪中致3人死亡1人轻伤、1人轻微伤;因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且盗窃数额巨大;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奸妇女2人、猥亵妇女1人,且该人在其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昨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因生活琐事对

同居女友不满,后又因无力支付女友堕胎费用杀死女友的案犯;使用暴力,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并致人重伤的故意杀人、抢劫犯等人。摄影/通讯员高志海


 

推荐】【 】【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