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特说俱乐部球员参加国家队比赛应得到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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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07:36 新华网 | |||||||||
新华网日内瓦12月20日电国际足联(FIFA)主席布拉特20日在苏黎世表示,俱乐部球员如入选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俱乐部应得到补偿。 这位足球世界的掌门人说:“我认为俱乐部为国家队输送球员应得到起码的尊重,应当得到补偿。会员协会应把这一点列入自己的章程。他们不应仅是为球员付酬,还应想到那些培养了这些球员的俱乐部。”
布拉特还说,那些打进明年德国世界杯决赛圈的国家队在分配FIFA下发的奖金时,为国家队输送了球员的俱乐部也应有份。但当问道FIFA是否把这一点作为硬性规定时,布拉特的态度有些暧昧。 他先是举了法国的例子,说法国足协有意补偿为国家队输送了球员的切尔西等俱乐部。但当有人问到这一政策对非洲国家会有什么影响时,他又退缩了。 “对于科特迪瓦来说,肯定会要求德罗巴回国家队,但怎么要求他们补偿切尔西呢?”他说,“这的确是一个两难命题,根据常识,对这样的问题只能区别对待。” 布拉特表示,FIFA将在明年3月的执委会会议上讨论这个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