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杰案件新质疑 李元华:她应该在北京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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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3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宏) 在采访五大连池法院时,李元华科长对法院的形象遭扭曲很无奈,他在表示“法院没有任何问题”的同时,也表示有这么多质疑很正常,但更说“孙英杰假如是刑事诉讼,那事情就不是这样子了”,进行刑事诉讼的话,“孙英杰应该在北京报案”!
那为什么孙英杰在宣称“我是被人陷害的,遭人投药”后,没有向公安部门报案?之前中国体坛也出现过投兴奋剂的案子,是2002年山东省举重队被心怀怨愤的队内队员投药然后举报的,随后,他们就报案了。在怀疑自己遭到投药后,即使孙英杰不知道有这个先例,她的教练、周围的人,也总知道应该报案吧?自己秘密去调查取证,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而一旦孙英杰报案,假如立案侦查,那就是刑事案件了,会由公安部门、检察部门来进行取证、诉讼等工作,而那时,就绝对不会出现类似严谨却让人笑掉大牙的“从北京的厕所里捡来的药”的证据了。 孙英杰大概是知道,民事诉讼的话,只需要被告承认了原告的说法就能胜诉了,而刑事案件,则需要所有的证据都能形成“链条”。不在北京报案让案子成为刑事案件,各种目的,外人无法评断,只有孙英杰、王德显等人自己才清楚。 “于海江是1984年生的,还很年轻,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性格内向、不爱说话的人,但在法庭上回答问题时,他回答得还是挺流利的,”李元华科长表示,于海江家里情况比较悲惨,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在法庭上表示可能要上诉,“但到现在,于海江还没有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