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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法院解读孙案疑点:是民事案而不是刑事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9:32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宏)

  孙英杰在五大连池法院打赢官司之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质疑的浪潮。本报记者昨天电话采访了黑龙江省五大连池法院负责新闻接待的李元华科长,他针对疑点一一作了解读,并指出根本原因是大家混淆了民事案件跟刑事案件的区别,孙英杰打的是民事案,而不是刑事案。

  1,法院帮忙?孙英杰打的是民事诉讼

  电话打到李元华科长的办公室时,他态度很好地接待了记者,他说,他正在网上看所有的媒体报道和网民评论,他很无奈五大连池法院的形象被扭曲。“社会上的看法太偏颇了,其实这事法院一点错都没有,孙英杰她进行的是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这其中有很大的出入。”

  李科长解释说,作为民事诉讼,它跟刑事诉讼不同,现在只要有三个要素符合就行。“1,孙英杰服了强力补;2,强力补是于海江投的;3,放的时间和药性符合

十运会兴奋剂检测时检测出来的结果。有了这三点,作为民事诉讼,已经可以判决了。”

  2,证词太假?无需证词前后佐证在所有的质疑声音中,对于于海江所下的“强力补”是从“北京天安门附近一个厕所里捡来的”的说法,质疑最大。因为,这个近乎弱智的说法,竟然会被法院采纳?李元华科长表示:“民事诉讼的证据,不需要像刑事诉讼那样一环扣一环,说得不好听一点,这药随便是你捡来的还是怎么来的,我们一概不管,只要你承认,就可以定案了!”

  他说:“药的来源,不是民事案件定性的主要环节,没有必要审这么细。假如这是刑事案件,那是需要侦察这些药是哪儿来的,以及各个细节之间的佐证关系。”

  3,结案时间太短?法院还到北京去做了鉴定

  孙英杰11月15日起诉,12月16日宣判,过程持续了一个月,时间似乎太短了。李元华表示:“并不快啊,我们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的。要求立案超过15天可以判决,最终实际上是28天之后我们才宣判的!”

  11月15日孙英杰案立案后,因为主要证据是“强力补”,为了核实该药是否和当初孙英杰被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检测出的药性一致,法院把“强力补”送出去鉴定了。“在黑龙江省公安厅做不出、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不方便做的情况下,最后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做出结果,鉴定结果跟十运会的检测结果一致。”李元华介绍说,“随后在于海江承认了之后,三个要素都全了,法院判决符合法律程序。”

  4,找小地方法院秘密审判?贴了公告,有几十名旁听

  对于孙英杰没有在北京起诉,而是跑到五大连池市法院起诉,遭到了“秘密审判”的质疑。但法院表示,他们在择日开庭后,贴出了开庭公告,而在开庭当日,也有五六十名旁听者。

  “五大连池是不能跟大城市相比,人口少,消息也闭塞,我们这边很少有人知道孙英杰,连我们法院以及我爱人,问我这几天在忙什么,我说孙英杰的案子,他们都不知道。孙英杰对我们来说,就是普通的诉讼人,她可以在案发地北京起诉,也可以在被告人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她选择在我院起诉,这是合法的,我们当然得受理。”

  5,于海江被判得过轻?

  孙英杰诉讼请求就那么多

  对于于海江被判登报道歉、赔偿3万元的结果,有质疑说太轻,因为山东省举重队2002年被投药的案子就判得不轻。李元华表示:“孙英杰的诉讼请求就这么多,由于案情简单明了,所以判决已经全部满足了。她怎么要,只要合理合法,我们当然是怎么判,赔再少也跟我们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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