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首页 > 正文 

兴奋剂来自公厕?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5:48 深圳新闻网-晶报

  兴奋剂来自公厕?

  五大连池法院:药物来源与本案的审理无关

  争论纷纷的“孙英杰与于海江名誉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让人产生一些质疑,尤其对于海江针对他在孙英杰饮料中投放的“强力补”是在北京某公厕内捡到的,之所以私自投放
是由于自己非常崇拜孙英杰、想要暗中“帮助”孙的说法,许多网友对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表示质疑,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呢?

  五大连池市法院一位法官曾表示,他们对“厕所捡药说”也持有怀疑态度,但本案是民事案件,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只能接受“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实。

  五大连池法院此案主审人李健松表示,并不是在审理过程中没有对这个说法产生质疑,关键是于海江关于药物来源的说法与本案的审理没有任何关系。李健松说,本案属于民事案件,孙英杰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要求是恢复自己的名誉,因此对于本案法院所要查明的只是于海江是否向孙英杰的饮料中投放了“强力补”、孙英杰是否饮用了于海江投放“强力补”饮料、由于饮用该饮料是否使孙英杰的名誉受到损害,只要把这三个方面的事实认定清楚,法院就可以判决孙英杰胜诉,根本不需要搞清楚“强力补”的来源问题。而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于海江坦承自己向孙英杰的饮料中投放了“强力补”,权威机关证明“强力补”中所含成分也与孙英杰尿检中查出的违禁成分一致,所以对于该违禁药品来自何处既与本案审理无关,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对此,回宝刚认为,的确存在这样的尴尬。法院只是对侵犯名誉权一案进行审判,而不是对于海江投放药物进行审判,根据民事案件审理中“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只能如此。但是,原告并没有通过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于海江进行调查,提起刑事诉讼,只是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做法,容易给人造成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一位媒体从业者说,这个案件令人怀疑。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消息,虽然孙英杰打赢了官司,但却不能改变对其的判罚。对此,五大连池市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判决的结果对孙英杰会产生如何影响他们无法评论。(据新华社)

  作者:编辑:

 

推荐】【 】【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