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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英杰服禁药原是同行陷害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8日06:30 三秦都市报

  在10月举行的全国十运会上因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而陷入尴尬处境的我国著名长跑运动员孙英杰,于本月16日在五大连池市打赢了一场官司,从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之身———服禁药“强力补”乃他人陷害。

  在十运会女子万米决赛后的兴奋剂检查中,孙英杰A瓶尿样呈外源性雄酮阳性。之后,中国田协按照总局有关规定,对孙英杰处以不少于两年的停赛处罚,其教练王德显处以
不少于一年的停赛处罚。

  事发后,孙英杰一直认为是被人陷害,自己是无辜的。为了寻找证据,孙英杰和她的教练王德显进行秘密调查,最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王德显弟弟王德明执教的青海省体工队运动员于海江身上。

  孙英杰于2005年11月15日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于海江对其名誉损害并要求赔偿。孙英杰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于海江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判令被告于海江赔偿精神损害费3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于海江在庭审中承认事实是他造成的,辩称动机是出于想帮原告孙英杰。于海江在法庭说:“我就是出于想帮她,因为孙英杰是我心中的偶像。可以说她的一举一动都牵动我的心,我对她特别痴迷,特别崇拜。”

  五大连池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孙英杰的诉讼请求,被告于海江在国家级报纸上登报公开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孙英杰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诉讼费。登报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一审判决后于海江表示可以当面向原告孙英杰赔礼道歉,但不能接受媒体向外公开此事,精神损害赔偿费也无能力承担,并表示有可能上诉。

  孙英杰在判决后说:“从始至终我都认为我是清白的,今天有了这个结果我是很欣慰的,毕竟对我的名誉有了一个证实,至于以后的结果或处分啊,那都要看田管中心的了。”

  当记者问她,能否参加2008年奥运会。孙英杰说:“这要看田管中心给我禁赛几年了,如果禁赛两年以上,我可能参加不了,如果禁赛两年以内,还是有可能会参加的。”

  至于孙英杰是否会拿胜诉状去申请开第二次听证会,她坦言:“王指导有可能把胜诉状交到田管中心,但听证会有可能开,也有可能不开,这都由田管中心领导来决定。”

  据《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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