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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斯曼规则”饱受争议——圈内人呼吁“博斯曼2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11:05 中国体育报

  本报讯到2005年12月15日为止,使欧洲足坛的转会规则发生革命性变化的“博斯曼规则”已经实行10年了。在实行“博斯曼规则”的10年里,传统的欧洲豪门越来越强大,而本来贫穷的俱乐部日子则越来越艰难,更多的非洲以及南美的青年球员借规则之便进入到欧洲赛场,而博斯曼本人似乎也并不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1990年6月,效力于比利时联赛列格俱乐部的博斯曼合同期满,由于不满意俱乐部提
出的薪金条件,他与法国俱乐部敦刻尔克达成了一致,但是列格方面拒绝博斯曼转会敦刻尔克,强迫其接受俱乐部开出的条件留下,博斯曼一怒之下把列格告上了法庭。

  1995年12月15日,欧洲仲裁法庭做出了这样的判罚,所有属于欧盟成员国的球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可以选择自由转会,俱乐部不得要求支付转会费,而在欧洲联赛的每场比赛中,也将不再限制来自欧盟成员国外援的数量,这就是所谓的“博斯曼规则”。

  欧足联始终认为,“博斯曼规则”最大的弊端在于它忽视了“足球运动的特殊性”——职业足球不能按照纯商业的方式运作。而由于不再限制场上的欧盟球员人数,这也直接导致大批青年球员从非洲和南非来到欧洲联赛,一定程度上使欧洲自己青年球员的培养受到阻碍。

  10年以前在球员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转会,俱乐部可以在其身上得到一笔转会费,而“博斯曼规则”实行之后,可以自由决定去向的球员和其经纪人变得越来越富裕,而那些从前把卖球员的收入视为自己收入很大一部分的中小俱乐部,生存状况则日益艰难。球员的身价越来越高,只有大俱乐部才买得起顶尖球员,豪门与一般俱乐部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与此同时,那些欧洲豪门俱乐部也并不认为他们从中得到了好处,在“博斯曼规则下”,他们只能尽可能地与球员签时间很长的合同,而同时他们从海外买进便宜球员的想法也无法实现。目前代表欧洲各大豪门俱乐部利益的G14集团正在企图达到另一个目标,由于经常会有球员在国家队比赛和训练中受伤而无法为俱乐部打比赛,他们希望国际足联对他们做出适当的补偿,这目前被圈内人叫做“博斯曼2号”。

  现阶段很多足球专业人士都呼吁对“博斯曼规则”进行修改,国家队、俱乐部和国际足联的利益在修改中被兼顾。欧足联首席执行官奥尔森就表示,“博斯曼规则”虽然不是造成目前欧洲足球众多问题的起因,但它的确在使世界足坛本来的和谐构造有了变动,“但是目前欧足联并不会致力于改变这个规则,而是将尽量努力消除它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前不久欧足联和欧盟就共同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研究如何解决目前欧洲足坛存在的问题。

  至于一手促成这项规则的博斯曼本人,已经早被世界足坛所遗忘了。他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中说:“我现在倒宁愿没有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就当一名普通的职业球员,当时我只是做了我认为必须做的事情。”

  一方面放弃了足球生涯过着拮据的生活,一方面看着那些职业球员们享受着“博斯曼规则”带给他们的便利,博斯曼很难做到心理平衡。虽然他时常会收到来自荷兰和比利时的一些球员在经济上的帮助,但博斯曼依然认为足球运动背叛了他。

  “我已经彻底被足球排除在外了,但却依然不断有人认为目前足球中存在的所有问题都是因我而起,”博斯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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