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杀死男家教被判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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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1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15岁男孩小华(化名)对他的男性家教产生了好感,遭到拒绝后竟残忍地将对方杀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前日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小华有期徒刑8年。 小华在案发前正上中学,他的父母为他聘请了18岁的大学男生小威(化名)做家庭教师。接触中,小华对小威产生好感,但害怕遭到小威的拒绝,遂蓄意控制小威。今年5月21日下午1时许,小威到小华家中上课时,被小华持两把菜刀猛砍,致小威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鉴定,小华被诊断为“青春期性心理障碍倾向”。鉴于小华犯罪时不满16周岁,在作案后亲属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自首,法院依法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华有期徒刑8年。据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