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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该如何决断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08:0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泰山队球员和主帅受罚案,历经两个月的折腾,终于有了定论。但是,对于他们的处罚,争论并没有因此而告一段落。

  《人民日报》在《永远不要为事后惩罚叫好!》的文章中指出,犯了错误,必然要受到惩罚,这并不是哪家子自己立的规矩,普天之下皆如此。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不过是就亚足联职能机构执法不严谨提出申诉,使郑智、巴辛和图巴三人得以参加亚足联以外的
赛事,根本说不上谁是赢家,更没有值得兴奋之处。

  自家的孩子在外面闯了祸,不能光给别人赔不是,回到家里还得严加管教。俱乐部决定在内部对三人加重处罚,包括罚款金额达到亚足联罚款的两倍,没有谁会拣到什么便宜。处罚本身不是一种教育,却有着与教育一样的目的和作用。因此,永远不要在大错铸成之后试图免受处罚,侥幸往往是重蹈覆辙的心理基础。

  十九世纪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名著《罪与罚》中,借主人公拉斯柯里尼科夫之口,写出一套犯罪理论:凡人不得逾越道德规范,只能任人所为;非凡的人不受任何规范约束,可以为所欲为。何为非凡之人?一名主教练,两名绝对主力球员,要么是自以为高人一头,要么是在球队乃至球迷当中被视为非凡之人,唯独忘了在赛规赛纪面前人人平等,而纪律是无情的,不管你球踢得好不好。

  惩前是为了毖后,一次重罚就能使违纪者改过自新吗?恐怕不一定。只要头脑中还存留特殊化意识和优越感,吃一堑容易长一智难。因此,永远不要为事后惩罚叫好,毕竟有了违纪才会有惩罚,而管理和教育都是可以做在前面的。

  《新京报》认为《足协应加罚当事人》。“从禁赛半年”到“亚足联举办赛事停赛三场”,这的确是对郑智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减刑”。但这种事情谈不上什么胜利,用中国足协副主席张吉龙的话说,这本身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问题在于,这事很明显是俱乐部在受益,在泰山队无缘明年亚冠联赛的背景下,郑智从休息半年到可以打中超联赛,可以说“全面胜利”。但从原先打不了半年期限内的两场亚洲杯比赛,现在变成三场,最不爽的倒是国家足球队了,换句话说,国家队为郑智这次事件“埋了单”。这能算是胜利吗?

  郑智被处罚,是由于他在代表泰山队打亚冠联赛时行为不冷静,与国家队没半点关系。从本质上讲,郑智的个人行为如何不端,他所属的俱乐部和足协本来就负有责任,但“减刑”事件却导致单方面“埋单”,这在情理上说不过去。当然,亚足联的改判一点问题都没有,他们是从郑智个人的角度想问题,你在亚冠联赛中不规矩,那我们组织的赛事中就要处罚你。一切得失,都是中国足球内部自己在拨拉小算盘。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已经对郑智他们追加了内部处罚,但这并不算一个好的结局,中国足协倒应该考虑对郑智也追加处罚,这才算对这起球员不规矩行为做出了严厉批评。

  否则,再有球员被亚足联甚至国际足联处罚,“埋单”的又是中国足协,那么“郑智事件”就不是一个“足球外交”胜利的经典战例,而是开了一个让足协为个人行为“埋单”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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