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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蛋糕的分法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03 中国体育报

  奥运吉祥物于日前成功发布,之前北京奥组委对其进行了商标、版权、专利及特殊标志的注册。不过尽管如此,仍有人希望在其身上分得一杯羹。

  奥运吉祥物发布的第二天,“福娃”的中文网络域名就被一些公司进行了“抢注”;随后,北京秀水一商贩未在北京奥组委授权的情况下对外销售吉祥物,此外,一些商贩还在网上公开销售吉祥物,其价格也比奥运特许商店的贵30-60元;一上海人士向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福娃”二字的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刚刚诞生没几天的“福娃”,竟吸引如此多的人打起了歪主意。

  奥运会吉祥物既然是奥运特许商品中最赚钱的商品,必须得到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尽管北京奥组委也一再声明,“目前还没有开通奥运商品的网上商店”,但只要在一些购物网站的搜索引擎输入“福娃”二字,便可以看到许多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的卖家。当然,其吉祥物的价格也要高出原有价格的30-60元。吉祥物是真是假,不得而知。让人担心的是,如果不及时制止,北京奥组委将很难建立独家的网上销售平台。

  想起某届奥运会上,由于没有处理好

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在开幕式前10分钟,组委会接到了律师函,声称开幕式节目单上的某个作品不能表演,因为侵犯了某人的在先权利,如果不能够妥善解决,将申请法院进行诉讼保全;某届亚运会期间,国内盗版吉祥物泛滥;首届北京奥林匹克文化节,商贩竟然在主会场的附近公开销售带有会徽标志的盗版T恤衫。如果这些例子还不足以证明保护奥运知识产权的紧迫性,那么从另一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盗版现状有多严重:据悉,目前中国唱片市场上盗版和正版发行的比例是96比3;而欧盟说,70%的假冒产品都来自中国。

  中国是体育用品的生产大国,有其体育商品的生产优势,而奥运商品作为体育用品的一个分支,其五环标志的珍贵性无法用具体的价值来衡量,奥运商品在被大多数中国商家和消费者认可的同时,丰厚的商业回报驱动着一些人铤而走险造假,甚至通过另类渠道销售奥运商品。这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一个法制社会今天,为什么要给制假者留有一处生存的空间?

  按照惯例,历届奥运会商品的集中销售旺期大都在奥运会举办当年,据历届奥运会主办国统计,奥运会举办当年的商品销售大概可以占到总体销售的70%-80%,在这期间,假冒伪劣的奥运商品也会大量涌现。现在我们还可以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如果现在不及时加强市场监督工作,打击和严惩非法商贩,那么到2008年,盗版奥运商品势必会泛滥。在国内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保护奥运知识产权迫在眉睫。除了应该对有意侵犯奥运知识产权的人或企业,给予严厉打击,还应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适当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在确保奥运商品质量的前提下,将奥运市场的

蛋糕做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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