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确定选帅四大原则 女足主帅人选仍存悬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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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9:0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记者蒋晨报道昨天,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在北京召集教练委员会成员,就中国女足国家队选帅问题召开会议。教练委员会确定了四项选帅原则。 在上午的教练委员会议上,最终确定了选帅的四个原则,一、要有充分的自信心,勇于面对挑战,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女足工作中;二、执教理念必须要强调作风和拼搏精神,突出“严、狠”这两个字;三、具备女足执教经验,拥有世界大赛的经验
杨一民在会议上强调女足选帅要征求三个方面的意见:1、征求教练委员会的意见;2、中国足协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3、地方队教练的意见。目前选帅程序已经完成了第一步,即征求教练委员会的意见,接下来将尽快召开中国足协主席工作会议,对教练人选进行最后的协商,然后在征求地方队教练意见之后上报给国家体育总局,等待最后的批复。 在此前征求的教练委员会意见中,马良行以超过半数票的优势,获得教练委员会众多元老的青睐,但这并不意味着马良行就已经成为新一届中国女足的主教练,从现在的形势看,女足主帅人选能否在12月5日揭晓,仍然存有悬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