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裁判不公要施重典 马文广:依法律制裁害群之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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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8: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马文广在青岛大学体育馆明确指出:要彻底解决“裁判不公”的问题,必须以竞赛规程和裁判法为依据,用法律来制裁“害群之马”。 马文广谈到“裁判不公”时表示,这个问题不是我国体育界独创和独有的,它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中国出现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清除它。在十运会摔跤和柔道比赛中,有的裁判员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尽管是少数人所为,但给整个裁判队伍造
为了提高裁判工作水平,树立裁判员公正而廉明的形象,要狠抓裁判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它确定为执法资格的最主要内容。另外,要进一步加深对竞赛规程和裁判法的理解,使之能够准确地把握执法尺度。对于出现误判或漏判的裁判员,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责令其进行认真的业务学习。对于出现重大错判的裁判员,我们要严格执行裁判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马文广进一步强调,对于裁判员中的“害群之马”,一经发现,我们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果断处理,确保我们裁判队伍的纯洁性。 本报记者马安泉(青岛11月27日电) |